关于推荐“三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三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为显著成效,在全院营造了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作风教风学风整顿的实施方案》,拟表彰一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
拟表彰院级先进个人22名,向上级石家庄铁道大学党委推荐先进个人4名。
二、推荐方式
院级先进个人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党总支审核等额上报,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审查,学院审批。在学院先进个人中,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推荐产生4名校级先进个人。
三、表彰方式
院党委印发文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以一定物质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宣传通知到位,务必保证每个教职员工知晓本次推荐评选工作。
2、先进个人推荐应坚持高标准,不搞平衡,确实把平时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的一线人员推荐上来。
3、先进个人原则上从本年度单位考核为优秀和民主评议党员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4、各总支请于1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先进个人名单报送院党委工作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于1月12日下班前报送。
附件:“三风”建设先进个人指标
中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附件:“三风”建设先进个人指标
党总支 |
先进个人指标 |
||
作风 |
教风 |
学风 |
|
机关党总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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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第一党总支 |
1 |
2 |
1 |
联合第二党总支 |
2 |
2 |
|
土木工程系党总支 |
1 |
1 |
1 |
经济管理系党总支 |
1 |
1 |
1 |
电气工程系党总支 |
1 |
1 |
1 |
西校区党总支 |
|
1 |
1 |
合计 |
9 |
8 |
5 |